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4-09 11:16 江苏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现场确认及体检
1.第一次认定的现场确认
申请对象于2024年5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高邮市教育体育局(中山路356号)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为避免人群聚集,现场确认全部采用预约办理制。申请人用微信扫描现场确认预约码,并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时间预约(详见附件1)。预约后请牢记现场确认审核的时间段。如本人不能前往、委托他人代确认的,须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背面,并注明双方联系电话),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的,请受托人出示委托人人手持身份证(正面)拍摄的照片(电子版)。
2.第一次认定的体检
2024年高邮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高邮市中医医院8号楼一楼体检中心(海潮路1号,老中医院)。第一次教资认定体检接待时间:2024年5月12日(周日)上午6:30(教师资格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
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后公布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的“教育体育局”“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s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84014427179A&n=5&lmid=00029)。体检合格视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条件。
3.第二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4年6月10日前发布公告;第三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4年10月13日前发布公告,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公布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的“教育体育局”“通知公告”栏。
(三)证书领取
1.2024应届毕业生,需于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后,打印一份纸质表),到高邮市教育体育局(中山路356号)人事科档案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咨询电话0514—85081190。
2.已验证学历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申请人,也在上述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事科档案室领取(代办的要求同上)。其他选择邮递方式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将由市邮政部门通过EMS邮寄(到付)至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记的通讯地址,请确保收件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正确无误,如因申请人填写错误,造成投递失败,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政联系人:邹经理18852750811;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户籍所在地为高邮市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高邮市居住的,需提供我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件是有效期已延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驻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体检表(空白表)在现场确认时统一发放,申请人不需要自行准备。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一张用于制证,一张用于体检表)。
注意: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六、本公告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5081190;0514-8508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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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资认定现场确认预约码 |
2、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
原文标题:2024年高邮市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原文链接:https://gaoyou.yangzhou.gov.cn/gysxxgk/jyj/202404/5fdf228ecd544d82826ac065a3481b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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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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