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4-04-11 17:17 山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申报、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太原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点击“山西认定机构”链接获取。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351-6856875。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
晋源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确认工作采用网上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并获取报名号后,在“晋源区政务服务网”(http://ty.sxzwfw.gov.cn/jinyuanqu/public/index)进行确认材料的申报。
确认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30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27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源区政务服务网”(http://ty.sxzwfw.gov.cn/jinyuanqu/public/index)申报确认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见“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申报流程图”(附件2)。
网上审核时间:
第一批: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第二批: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
第三批: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7:00。
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关注审核结果,状态为“准予受理”的为审核通过,状态为“不予受理”的为审核未通过(“不予受理”的原因请登录“晋源区政务服务网”点击“我的办件-查看-流转过程”查询)。
审核未通过的可在下列时间前更正信息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2024年5月9日17:00。
第二批:2024年7月4日17:00。
第三批:2024年10月11日17:00。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四)证书发放
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局发布的通知公告。“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邮寄服务,是否邮寄及邮寄详细地址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信息为准,邮寄状态请登录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小程序查看。
五、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晋源区政务服务网”提供以下确认材料:
(一)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太原市晋源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2.持有太原市晋源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4.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并部队。
5.在太原市晋源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扫描件,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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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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