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ainan.hteacher.net 2024-05-06 11:51 海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于系统关闭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4年5月18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5月18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学科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资格复查。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 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1)《海口市秀英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打印);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承诺书(附件4))、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承诺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社保明细清单证明、劳动合同和任职学校的经历证明、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依次递补。
3.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1)面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采用微格教学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5)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yqzf.haikou.gov.cn)公布。
(6)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是否替补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我区具体情况而确定。如有必要替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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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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