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05-29 11:44 广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
(一)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人选的确定。
要求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笔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形式。
笔试采取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
3.笔试的组织管理。
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4.笔试的地点和时间。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20分钟。
笔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幸福大道38号)。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作为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内容,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二)直接面试岗位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5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15人的,则需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方式为编写教案,笔试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笔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笔试结束后,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面试人选递补,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的岗位: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象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地点和时间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签到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象州县花山小学(象州县象州镇幸福大道38号)。
(五)面试形式及选用的教材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教材是象州县目前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当招聘岗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要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和考核工作,逾期不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由象州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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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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