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06-27 10:25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7月7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面试评估时间段: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采取多种面试评估方式相结合的,总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二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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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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