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bei.hteacher.net 2024-07-15 11:34 河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河北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09:00至7月24日16:00
笔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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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4年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武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qiang.gov.cn/)和“武强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需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等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7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含7月15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4年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以下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
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包含以下人员: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师岗位还需具有相应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证书。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其他条件
(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教育类岗位要求: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不含成绩合格证明等各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情况)。
(3)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7月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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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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