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4-07-19 17:14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定于2024年7月25日开展剑川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分五个学科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此次招聘共进入面试18人,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备注 |
293120100095 |
小学语文 |
83 |
|
293120100011 |
小学语文 |
81.5 |
|
293120100080 |
小学语文 |
81.5 |
|
293120100041 |
小学语文 |
81 |
|
293120100054 |
小学语文 |
80 |
|
293120100076 |
小学语文 |
80 |
|
293120200053 |
小学数学 |
66 |
|
293120200002 |
小学数学 |
65.5 |
|
293120200025 |
小学数学 |
65.5 |
|
293120200071 |
小学数学 |
62 |
|
293120200007 |
小学数学 |
59.5 |
|
293120200020 |
小学数学 |
58 |
|
293120800012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79 |
|
293120800002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75.5 |
|
293120500017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61 |
|
293120500004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55.5 |
|
293121100004 |
小学心理健康 |
70 |
|
293121100002 |
小学心理健康 |
67 |
|
二、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复审。对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弃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将相关材料提前复印好一份,复审时,交资格复审人员)。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剑川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三楼)
联系电话:0872-4522073
(二)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一份。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过程中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时,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以剑川县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务必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
1、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试讲时间20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撰写教学设计)。
2、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考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相关要求
(一)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慎重做出选择,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如决定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前联系县教体局,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纸质的《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复审材料不允许委托亲友代为提交,请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处理。
(三)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特别提醒
(一)请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考生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出现报名时预留通讯方式变动情况的,请及时联系资格复审部门进行联系方式变更。联系电话:0872-4522073,传真:0872-4521250;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省、州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
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
剑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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