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9-12 11:09 甘肃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者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资历审核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执业资格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依序等额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者必须出具面试通知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上三种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4.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发布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妇女网(http://www.gswomen.org.cn/)公布。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由省妇联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现实表现及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应聘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不得递补)。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甘肃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妇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不得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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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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