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4-09-12 16:24 山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补发、换发、变更幼儿、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如下材料(对于本人不在夏县的补、换、变更人员,可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教师资格认定邮箱【xxspjshswg@163.com】。联系电话:0359-8533069):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申请换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二)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信息变更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4,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项证明材料。申请变更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的,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三)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6,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运城市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10月30日前对第三批次申请人做出认定结论。每批次认定结束后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运城市夏县政务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59-853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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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原文标题: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三批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xiaxian.gov.cn/doc/2024/09/12/474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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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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