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4-10-25 10:13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8:00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当地注册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查询)。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标题:贵州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7297587014892.html?t=17298223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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