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2-02-24 21:27 安徽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全面考查考生从事中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数学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对国家课程性质、课程标准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分析教学问题和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持续发展自身专业素养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1.全面考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 年版 2020 年修订)》所要求的学科基础知识、技能和基本思想,重点考查支撑中学数学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注重中学数学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从中学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来考虑问题。
2.对高等数学中对应于中学数学教学内容的相关知识的考查,立足于相应知识点的深化,能用高等数学的观点、原理和方法来认识、理解和解决中学数学未能深入解决的一些问题,体现高等数学与中学数学教学内容的紧密联系,突出对数学知识的本质理解。
3.对中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及其应用,侧重考查对中学数学教材教法的内容与意义、中学数学教学目的与教材内容、中学数学教学方法与基本原则、知识教学与能力培养、以及中学数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的理解程度与认识程度,以此来检测考生进入中学从事数学教育工作的潜能与基本素质。
试题要从中学数学教师入职的基本要求出发,注重考生对考查内容的理解,淡化机械记忆与特殊技巧。试题设计力求公平,贴近考生实际,在熟悉的情境中考查能力;试题设计力求入口宽,方法多样,并且具有层次,以使考生在公平的背景下展示真实水平。
二、考试范围与内容
(一)学科专业知识
第一部分 初中数学知识
1.数与代数
有理数、实数、代数式、整式、分式。方程与不等式。函数。
2.图形与几何
常见平面图形(如三角形、平行四边形、圆等)性质。尺规作图。图形的平移、对称、相似变换。证明与推理。
3.统计与概率
统计图表的制作。平均数、方差、频率、概率等概念以及意义。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
4.综合与实践
综合与实践的价值与意义,综合与实践活动的组织方式与评价方式。
第二部分 高中及大学数学相关知识内容
1.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
(1)子集、交集、并集、补集。
(2)四种命题之间的关系。充分、必要、充要条件的判断。
(3)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逻辑联结词“或”、“且”、“非”的含义。
2.函数
(1)映射。函数及其基本性质(定义域、值域、单调性、奇偶性、周期性)。
(2)分数指数幂及运算。对数及运算。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及其图象和性质。反函数。
(3)任意角的三角函数。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式,诱导公式,两角和与差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二倍角、半角公式。正弦函数、余弦函数、正切函数的图象及性质。正弦定理、余弦定理。解三角形。
(4)基本初等函数的图象与性质及其应用。
3.不等式、数列与极限
(1)不等式的基本性质。不等式的证明、不等式的解法。含绝对值不等式。方程与不等式的同解原理。初等超越方程的解法。
(2)基本不等式、贝努利不等式、柯西不等式。凸函数定理与排序定理。
(3)等差数列、等比数列通项公式,以及前n项和公式。线性递归数列以及通项公式。
(4)极限。数列极限、函数极限。连续函数的概念。
4.算法初步
(1)算法。程序框图的三种基本逻辑结构:顺序、条件、循环。
(2)基本算法语句。算法的基本思想。
5.排列组合与二项式定理
(1)排列、组合、排列数、组合数。
(2)分类计数原理和分步计数原理,常见排列或组合问题的解决方法。
(3)相异元素允许重复的排列与组合、不尽相异元素的排列与组合。抽屉原理。
(4)二项式定理,二项展开式的性质以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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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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