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4-14 17:58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在瓮安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少数民族加分拟采取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报名考生不需要填写加分申请。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需要报考人员填写《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必须件);
②瓮安县征兵办出具的入伍地证明材料或入伍通知书(必须件);
③《退伍证》(必须件);
④部队颁发的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⑤部队颁发的优秀士兵证书(申请对应加分项时必须提供)。
考生需在2022年4月27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的,不予加分。
七、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类型为分类考试。分类考试的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个类别。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下设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药剂岗位5个小类。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 分)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 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综合应用能力(E类)》的试题本为合订本,请参加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试题本的相关说明,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部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如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期组织笔试,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布笔试相关事宜公告。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7、退役士兵须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原件;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9、驻瓮安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原件;
10、“村(社区)干部”须提供经瓮安县委组织部或瓮安县民政局确认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原件;
11、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出具教师资格证已申报受理的证明原件;报考卫健系列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要求的岗位,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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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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