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22-06-28 18:25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2.签订聘任合同:录取和签约工作安排将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后由考生在指定网站查看。盘州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录取签约须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科(其中语文、数学按组别进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排名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优先选岗,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盘州市教育局在2022年9月1日前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到现场选岗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参与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对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出现并列名次时,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递补,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签约人员,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签约人员,对盘州市无符合补录条件的,将上报六盘水市教育局进行跨县区调剂。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2年9月1日前,盘州市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六盘水市教育局。
(七)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我市2022年“特岗计划”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盘州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根据自身情况签署承诺书。
2.考生需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报、谎报、瞒报个人行动轨迹、身体状况等情况被核实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负面清单。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并纳入本级财政统发范围,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市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人数及编制实际,及时测算并统筹做好教师编制使用,预留特岗教师接转编制,确保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有编按期转正,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市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市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相关单位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市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二)市教育局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学校于2022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审核工作。
(三)教育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市有关部门将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进行管理服务,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中心校和学校,将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乡镇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六)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网址http://www.panzhou.gov.cn/zwgk_15861/zfxxgkzl/fdzdgknr_5835416/rsxx_5835432/zkxx_5835434/)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未查看招聘信息、电话未接通或未接听电话,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六盘水市教育局:0858-8202806 8202805
盘州市教育局:0858-3632722 3636881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18608515603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六盘水市教育局、盘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相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盘州市教育局、盘州市委编办、盘州市财政局、盘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盘州教发〔2022〕37号附件1:“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专业界定.wps
盘州教发〔2022〕37号附件2:盘州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办法.docx
盘州教发〔2022〕37号附件3:盘州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盘州教发〔2022〕37号附件4:盘州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考试防疫指南.wps
原文标题:关于印发《盘州市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206/t20220628_75323929.html
责任编辑:文文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