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3-06-11 11:05 江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和《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现就新余市2023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对象
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公布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新余市岗位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及调剂入闱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市直学校(含市逸夫小学):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
分宜县学校: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渝水区学校: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校岗位分别到以下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市直学校(含市逸夫小学)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新余市虎山路7号),咨询电话:0790-6435568。
2.分宜县学校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第六中学综合楼(分宜县开物大道888号),咨询电话:0790-5882207。
3.渝水区学校资格审查地点:渝水区教育体育局309会议室(新余市团结东路188号),咨询电话:0790-6239736。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的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新余市2023年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附件2);
②本人亲笔签名的《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及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③笔试准考证原件,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2张。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提供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了学位证的请提供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见附件4)。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上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还未取得合格证明的需提供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和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准考证),并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5),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部分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①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须符合《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中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要求。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②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在2023年2月21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在2023年2月21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2023年2月21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在2023年2月21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报到证及档案保管证明。
⑥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在2023年2月21日前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提供已完成解聘和下编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在2023年2月21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要求“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考生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或就业报到证或学籍表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专业后面注明了“师范类”字样;或提供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及各学科成绩的学籍表:必须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实习等师范类课程成绩和参加师范类教育教学实习材料)。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军人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材料。
以上档案保管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辞职证明等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考生根据相应身份及报考岗位要求相应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套,复印材料依次按顺序整理装订。
(五)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请取得资格审查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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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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