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ebei.hteacher.net 2024-08-13 09:33 河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河北邢台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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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教师紧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幼儿教师4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威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或大学期间从威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前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幼儿教师4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4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2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0319-6156936,0319-6156965。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4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幼儿教师报名表》(表格在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名。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行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招聘报名。
(2)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信息不能证明是师范专业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专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威县人民政府网,填写信息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由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县教育局、威县纪委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下午14:30至17:00。地点是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光明路9号)。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三比一。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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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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