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0-11-23 14:21 江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单选题
1.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旨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B选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3.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4.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包括: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BCD选项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A选项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不良行为”。
5.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题干中将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的申请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6.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7.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A选项“隐瞒收留小檬的事实,让其安心住下”不符合规定。
8.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9.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10.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多选题
1.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以针对题干描述的情况,可由李力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其爷爷),或者李力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其信息。”第三十三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因此AC选项做法不违法,BD选项做法违背了以上法条的规定。
4.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A、D选项是不良行为。B、C选项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责任编辑:江西分校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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